华为在上周五晚间提交给法院的文件中表示没有共谋的证据最正规的期货交易平台,并称此指控是美国司法部“毫无根据”的“对华行动”的一部分,意在起诉与中国有关联的人和公司。
蒋经国检视母亲遗体之后,安排临时葬礼,并在遇害地点立了一块一米高的石碑,上刻“以血洗血”。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116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 22 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 22 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售价格:100.15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 回售期: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4年12月4日 ? 回售期内“再22转债”停止转股 ? “再22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再22转 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风险提示: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15元/张(含当期应计 利息、含税)卖出持有的“再22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再22转债”的收盘价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 会带来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关注选择回售的投资风险。 自 2024 年 9 月 29 日起,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发行的“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再 22 转 债”)进入第三个计息年度,公司的股票自 2024 年 9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 关事项向全体“再 22 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再 22 转债”有条件回 售条款具体如下: 自本次可转债第三个计息年度起,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全部或部分其持有的 可转债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 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 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 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二)回售价格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再22转债”第三年的票面利率为 尾),利息为100×1.00%×56/365=0.15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15元/张(含当 期利息)。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再 22 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再 22 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657”,转债简称为“再 22 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4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四)回售价格:100.15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再 22 转债”,按照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 2024 年 12 月 4 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再 22 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 “再 22 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 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 易日后“再22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风险提示 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15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 税)卖出持有的“再22转债”。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再22 转债”的收盘价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 敬请可转债持有人关注选择回售的投资风险。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法务证券部 联系电话:023-88651610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